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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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是一种完全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在诉讼中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掌握和对有关法律规定的理解,独立提出辩护意见,独立进行辩护的,而不是在诉讼中完全服从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意志。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他们则有权解除与辩护人的委托关系,有权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
(1)辩护人是完全独立并对立于控诉方的一种诉讼参与人(独立加对立) (2)辩护人是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诉讼参与人(独立不对立)(3)辩护人也是独立于审判人员的一种诉讼参与人(独立加协助)
职务保障权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律秩序言论除外。 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刑诉法一般保护
阅卷权 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诉讼文书+证据材料) 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