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总结统招专升本考试法学基础知识点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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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法理学知识法的概念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
1.法的对象效力
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
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
(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
(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
2.法的空间效力
(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
(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
(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
3.法的时间效力
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
法开始生效的时间:
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
法终止生效的时间:
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
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
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
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注意:
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