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政法中行政处罚的基本介绍。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行政法中行政处罚的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行政法中行政处罚的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a2b688798c9a3f8fc12208557c30e48
行政处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二)基本原则
1. 处罚法定原则。
2. 公正公开原则。
3.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 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原则。
(三)种类
1. 警告、通报批评。
2.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 行政拘留。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 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地域管辖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二)级别管辖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三)管辖争议
1.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
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2.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一)不予处罚
1. 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4.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5. 超过追责时效的。违法行为在 2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注意: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 5 年。
(二)一事不再罚
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同一个违法行 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一)简易程序
(二)普通程序
(三)听证程序
(一)不停止执行原则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罚缴分离原则
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三)当场收缴
1. 适用情形
依法给予 100 元以下罚款的;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2. 程序要求
(1)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
(2)2+2
收缴罚款之日起 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在 2 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情绪的感受方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情绪的感受方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c54b2217f97a07f6d55d59ffa68bdc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000927dcd222b18fa95af52d1709a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