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机构制定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统计调查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统计编码以及其他方面的统计标准。第十五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的统计调查管理》由树图网执业西药师考试网发布。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的统计调查管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的统计调查管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dbd362662f525b5905290f0dc56b5dd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的统计调查管理_树图网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机构制定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统计调查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统计编码以及其他方面的统计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制定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调查项目,报国家统计局备案或者审批。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调查项目,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或者备案。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内设机构及其直属单位开展统计调查(包括一次性调查、经常性调查、普查等),应当自行制定统计调查方案,报本部门统计机构审核同意后,由该内设机构或者直属单位组织实施。调查完成后,相关统计数据和报告应当及时向本部门统计机构备案。
最新资讯:
执业药师考试最新考试政策
2018执业药师考试证书领取时间及详情
(责任编辑: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