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房地产转让诉讼案例思维导图

房地产转让诉讼案例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我有一颗少女心耶 浏览量:02023-02-26 05:50:4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房地产转让诉讼案例思维导图

房地产转让诉讼案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房地产转让诉讼案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房地产转让诉讼案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7140ba74403072a06f94725dc162f4d

思维导图大纲

房地产转让诉讼案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315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劳达源,男,1970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劳村村壶五村民小组。

委托代理人涂建军,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林海红,女,1976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大麦南街1巷1号A302。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劳柱坚,男,1967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劳村村。

委托代理人关仕平,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劳达源因房地产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3)顺法民一初字第025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1999年10月9日,刘健良、劳满维将位于乐从镇劳村敬老院侧的三块宅基地转让给被告劳达源的妻子黎结贞。其间,原告与被告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被告以劳村老人院右侧的三块屋地折价与原告位于劳村榄根中心街七巷1号的一间房屋(含两块屋地,产权人为劳柱坚与何慕结夫妻二人)互易。同年12月8日,黎结贞出具“转让协议”一份,并在劳村企业办直接制单,将上述的宅基地全部转让给原告劳柱坚。“转让协议”签订后不久,被告夫妻便于2000年元旦前搬进原告位于劳村榄根的房屋,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和添附。为了确认房、地互易行为,原、被告于2000年2月25日签订了《买卖协议》(协议内容如前所述)。在协议签订后,被告没有按照协议的第3、第4条所定给付价款予原告,而原告已于2001年7月份办理了交易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并向被告出示,并通过电话和发律师信等手段催收到期价款,但被告认为原告向其索要额外费用且认为自己是行使不安抗辩权,有充分理由可以不向原告支付价款。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原告遂向原审法院起诉。另查明,在原、被告互易房、地后,原告已将交换得来的三块宅基地转卖给同村村民劳颖甜,劳颖甜已在该地上建房。

经审查,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均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劳村村委会的村民,双方的买卖行为已取得该村委会同意并办理了部分相关手续,双方的买卖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上诉人上诉提出该《买卖协议》中买卖的标的涉及农村宅基地,《买卖协议》无效,上诉人该上诉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上诉人迟延付款的责任,而没有明确约定被上诉人何时办理产权转移及如何承担责任,由于办理产权转移是《买卖协议》的附随义务,因此上诉人应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被上诉人同时也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之后才由被上诉人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即办证,上诉人在上诉中提出的被上诉人应先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上诉人不付款的行为属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至于上诉人在上诉中提出的显失公平问题,上诉人在一审中并未提出撤销权的请求,且双方签订合同至起诉时已超过行使撤销请求的一年期间,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或条款未经撤销不认为是无效的合同或条款,上诉人认为原审处理错误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上诉人上诉认为原审判决未考虑执行的现实可能,亦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综上,上诉人上诉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劳达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 长麦洁萍

审 判 员陈秀武

代理审判员周芹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 记 员邱雪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行政诉讼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行政诉讼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行政诉讼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3ca416adc76c54a7c5b145b57f45454

行政诉讼法思维脑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行政诉讼法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行政诉讼法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eb08e4e72906a83009d07cc0a93a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