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已过去了,我们一起回首看看双十一出现了哪些违法行为?出现假货,暗抬价格,这些欺诈行为。我们消费者大多数都会对心中怒火浇灭,原因是我们难以取得证据,来证明侵权。树图网小编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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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双十一 五味交加 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大多数消费者在权利受侵害时难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这是因为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都比较高,相关证据很难取得,容易被篡改、删除。
对于互联网经营的不诚信行为甚至是欺诈行为,需要有第三方机构监督等一整套完整的事前信用评级、事中乃至事后的监督机制。
之所以选择在“双十一”网购狂欢节购买商品,价格相当于打了5折,比实体店打折还要划算,而这也是大多数消费者选择在电商购物的主要原因。
在微博中,上述吐槽随处可见。“打折之前,暗中抬价”、“人气赚够,‘特价’缺货”、“假货水货,鱼目混珠”、“双十一最低,只是传说”等成为“双十一”网购中的几大陷阱。
上述提到的乱象均属于不同的违法情况。消费者碰到这种欺诈行为,若当时不知道,事后随时发现可以随时向商家索赔。但这里有关键的一点是,消费者要保留证据,也就是商家促销前的价格。
至于特价缺货,商家在‘双十一’之前就会打出广告,说哪种商品会进行特价,只要其中有价格明确的产品以及数量,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就构成了建立合同关系中的第一步——要约,消费者在点击购买付款时就构成了建立合同关系的第二步——承诺。从法律上来说,要约和承诺这两步完成,合同就成立。发出要约的时候,必须写明特价商品数量,若没有写明,消费者进行购买后出现缺货等,商家就是违约。
“目前网络购物环境在风险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均存在一些特殊性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亟待突破的难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向记者表示,“电子商务领域侵权现象屡屡发生,一个原因是商家的违法成本很低。大多数情况下商家主要承担民事责任,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消费者获得的赔偿远远低于商家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收益,更不能起到惩罚违规商家的作用。”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大提高了对于网购消费者的整体保障力度,比如说网购7日内可以“反悔”、单方格式条款无效、耐用消费品由经营者举证、加大消费欺诈赔偿等,“可以说,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网购这方面迈出了很大一步”。
目前消法修订之后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完善,只有在有了这样的进步之后,在面对比如今年‘双十一’出现的问题,才能再进行细化甚至是细则的制定。比如说惩罚性赔偿的力度不够,可以提高赔偿的金额倍数,以此让消费者能够收回维权成本激励消费者进行维权。实际上,消费者勇于维权是给商家的最大压力,能够有效遏制商家的违法行为。
对于互联网经营的不诚信行为甚至是欺诈行为,需要有第三方机构监督等一整套完整的事前信用评级、事中乃至事后的监督机制,诸如将企业的诚信与否与企业的资质证照、政策优惠等挂钩。只有以顶层化的法律作为支撑,并且下有社会力量的协助,网络购物的法治环境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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