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8日,仪陇县复兴消委分会接双胜镇火井村七组唐尧光投诉:“他所购预制板有问题,造成房屋建修停工十一天,请求消委解决”。接诉后,分会工作人员于2007年3月9日踏着泥泞的村道公路,步行2公里,到现场对投诉案件进行了调查。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消费者遭遇“问题板”停工十余天消委调停挽回损失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消费者遭遇“问题板”停工十余天消委调停挽回损失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b177bf3c891d79e4ddc36cd78315b08
消费者遭遇“问题板”停工十余天消委调停挽回损失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经查:唐尧光于2007年1月26日与仪陇县二道镇兴成预制厂负责人谭定国签订购买预制板52张用于建房的协议,并当场交付定金200元,订于2月7日将第一批预制板送到唐尧光的建房地点,但2007年2月3日谭定国就将养护期才10天(应为28天)的预制板24张送到了唐尧光的建房地点,在卸板时唐便发现了3张板有裂缝,谭定国同意将3张“问题板”予以调换,并在下次送货中补齐,唐无异议(实收预制板21张)。唐雇人将送来的预制板抬至一楼的墙体时,又出现了两块断裂和多块有裂纹和裂缝的预制板,当时非常着急,就电话找谭定国,谭一口咬定抬板人员不是专业的造成的,工程只好叫停。2月13日,唐收到了谭的第二批板,共28张(两次共计49张),支付现金2000元,并出具欠款1660元的欠条一张。2月14日唐雇人将预制板抬至一楼墙体时又发现了类似情况。唐多次找谭交涉未果,遂投诉。
经分会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放置在墙体和地面的预制板中存在断裂的2块,有裂缝和裂纹的11块。经唐、谭双方认定:原因系该批预制板尚未达到最低养护期所致。
1、在3月11日内由谭定国将49块预制板全部撤回,并退还给唐尧光所付定金、货款共2200元及欠条一张,所有撤除费用由谭定国自负。
2、由谭定国一次性补偿给唐尧光误工费、雇工费、生活费等共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