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河南省高院对外发布保护儿童权益,打击侵害儿童犯罪工作情况,公布保护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大河网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0件,判处犯罪分子38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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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高院坚持对侵害儿童权益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方针,对与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犯强奸罪,以及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人员,依法从重处罚;对侵犯儿童权益的案件严格适用缓刑。与此同时,依法打击收买被拐卖儿童犯罪,铲除买方市场,切断利益链条,强化了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源头防范。
从2014年开始,河南省法院系统连续开展了“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保护活动。全省共组建273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结涉“三留守人员”案件3万余件,涉及人数近5万人,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力保护了儿童合法权益。
在未来,河南省法院仍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犯罪,特别是对于有拐卖、强奸、猥亵等侵害儿童权益犯罪前科劣迹的人员,以及造成未成年被害人受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严惩。
河南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审判活动,向社会、向公众宣誓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心,彰显法律的威严,斩断犯罪分子的罪恶之手。
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让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审理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监护权等在内的家事纠纷,维护家庭和谐美满,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同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儿童维权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绿色诉讼通道。
当天,河南省高院还公布了保护儿童权益的10个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秀玲与被害人王某(5岁)两家系邻居,王某生前经常去李秀玲家找其孙子玩耍,李秀玲因嫉妒王某比自己的孙子健康、聪明而产生了杀害王某的念头。
2015年7月8日下午,李秀玲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在得知被害人奶奶准备洗澡时离开被害人家。18时许,李秀玲发现王某独自一人在胡同口玩耍,遂将王某诱骗家中,用双手狠掐王某颈部,又用衣服缠绕王某颈部猛勒,致王某当场死亡。李秀玲用床单将王某尸体包裹并隐藏于家中的窨井内,用土、水泥块等物进行掩埋。
裁判结果:被告人李秀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秀玲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认罪态度不好,没有悔罪表现,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秀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9402元。
典型意义:本案被告人李秀玲与被害人系邻居,因妒忌之心将年仅5岁的被害人杀害,李秀玲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犯罪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后果特别严重,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法院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死刑,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基本案情:被告人杨学奇于1998年9月25日、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及从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间,先后窜至长葛市、许昌县、许昌市魏都区等地,15次潜入多所学校女生宿舍和民宅,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行与18名妇女、幼女发生性关系,致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1次;三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11元。
裁判结果: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杨学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核准被告人杨学奇死刑。
典型意义:本案被告人杨学奇对多名妇女实施强奸、猥亵,13名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犯罪场所多为学生宿舍,给学校和学生造成严重影响。法院认定杨学奇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故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洋东系某县小学一年级数学教师。2014年下半学期以来,刘洋东在学校教室内,多次对其所在班级的女学生袁某某、冀某某、付某某、冀某某、贾某某、李某甲、李某乙采取抠、摸阴部、臀部的方式进行猥亵。
裁判结果:被告人刘洋东使用淫秽手段对儿童进行猥亵,其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权,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刘洋东身为教师,对儿童负有教育职责,却利用此便利条件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犯罪,被侵害的被害人多达七名,社会危害性大,且均为不满八周岁的幼小儿童。依照刑法和有关规定,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刘洋东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典型意义:在生活中,受到如此伤害的儿童不在少数,因儿童对于性的认识和辨别能力有限,加上对老师的惧怕心理,很少主动对家长反映自己的遭遇,所以家长在平时也要多教育和关心孩子,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也有一些学生家长认为遭遇猥亵是丑事,难以启齿,这样只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基本案情:2015年8月份,被告人刘碧珊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授入侵他人电脑技术、包教包会外挂及用代码开通永久会员等虚假信息,以招收学员骗取费用。
驻马店市某校学生张某某(10岁)浏览该信息后,通过QQ与刘碧珊取得联系,并用其父手机通过“支付宝”给刘碧珊账户支付款项。
自2015年10月12日至同年12月31日,刘碧珊通过互联网多次向张某某出售与其宣扬不符或不能使用的“网游外挂”及配套使用的“模块”,骗取张某某付款共计133079.6元。案发后,刘碧珊的亲属代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碧珊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通过案件的审理,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醒青少年网上冲浪时要提高自我防范和安全保护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也使家长意识到日常生活中要多和孩子沟通、交流,对孩子进行日常交易常识的教育和引导,对孩子可能接触到的大额财物要严加管理,以避免陷入网络诈骗。
基本案情:2014年9月28日,被告人廖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通过QQ聊天结识赵某某(时年15岁)。9月28日,廖某某通过电话联系赵某某,告知自己的女朋友焦某某(时年14岁)在自己家里住,预谋由赵某某说服、诓骗焦某某从事卖淫活动,赚钱两人平分。赵某某遂赶至廖某某家中,哄骗焦某某,并将其带至灵宝市多家酒店卖淫。
裁判结果:被告人廖某某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应予惩处。依照刑法和有关规定,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赵某某因不够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
典型意义:法庭了解到廖某某自幼辍学,其父母对其比较溺爱,平时忙于农活,对其失之管教。廖某某法律意识淡薄,在与朋友交往中,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在审理中,廖某某不能正视自身的犯罪行为,不顾案件事实证据,拒不认罪,企图逃避处罚。为让廖某某接受教训、避免日后重新犯罪,法院虽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适用监禁刑,亦是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一种保护。
另外5起典型案例内容包括健康权纠纷、探望权纠纷、监护权纠纷等案件。
(原标题:河南公布保护儿童权益十大案例羡慕邻居孩子比孙子优秀将其杀害居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