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并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新《国家赔偿法》 你了解多少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新《国家赔偿法》 你了解多少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347837d850a0613c31e80cc5f46effd
新《国家赔偿法》 你了解多少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此次对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赔偿的范围更加明确,赔偿的程序、赔偿的标准更加科学和完善,法律的可操作性更强。记者日前采访了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袁瑞玲,对国家赔偿法修改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按照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责任,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范围主要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大责任范围。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六)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七)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八)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九)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八)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行政赔偿中有下列情形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赔偿中有下列情形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 哪些人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二手书销售平台新航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二手书销售平台新航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92403b70afada50cf4fa4f56e0981c9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一)诸子百家学说——儒学产生的土壤(23分钟)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一)诸子百家学说——儒学产生的土壤(23分钟)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1d7b901b01e24c661b919301dc1d2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