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杀人案件的量刑看事实婚姻的存废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发布日期:2008-07-10文章来源:互联网一、问题的提出被告人周锦明(1970年4月出生)与被害人朱XX于1996年(时年20岁)相识并同居生活,后于1997年生一女儿。2002年4月14日晚,在温州打工的被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从一起杀人案件的量刑看事实婚姻的存废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从一起杀人案件的量刑看事实婚姻的存废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9eb806d304755accaeca4d2440074cb
从一起杀人案件的量刑看事实婚姻的存废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婚姻登记条例》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
[3]《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