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高校与高等教育法学民法监护知识点思维导图

民法监护知识点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Sure 浏览量:22022-10-17 20:36:46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民法监护知识点思维导图

〔监护〕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法监护知识点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法监护知识点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66142a16f1393d7132213c5a2c3d1f3

思维导图大纲

民法监护知识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监护的概念和特征

〔监护〕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

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监护的目的: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

监护的设立 也就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监护人。

二、监护的设立3种方式

1、法定监护: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其设立的遗嘱种指定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四、监护人的更换、撤换

1、〔监护人的更换〕: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

2、〔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五、监护的终止

监护的终止指监护关系的消灭,是指不再设立监护人。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作业帮思维脑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作业帮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作业帮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fa2dfe58ee459432166d72cafc50675

舞蹈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舞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舞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72db6b7c6c77920e111ee48e70af8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