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讲述了法的形式的知识点,主要内容包括法的形式的含义和意义和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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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形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法的形式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状态。它所指的主要是法由何种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具有何种表现形式或效力等级。是以一定形式存在的已然的法
宪法
规章
国际条约和惯例
法律
简介
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法定职权的程序制定和变动的,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的一种法,是中国法的形式体系的主导。在中国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是法的形式体系中的二级大法。
分类
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两种。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其基本原则相抵触。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规定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的基本问题
法规
行政法规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法制定和变动的,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低于宪法、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的地位,具有纽带作用
地方性法规由特定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作为地方司法依据之一。具有从属和自主两重性
自治法是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所制定的特位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即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的总称。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则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的形式的规范化
法的形式的规范化就是指以成文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