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第二章著作权的限制相关知识点总结。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著作权的限制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著作权的限制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599ddd1dbc1dbfda937ce49178869b3
著作权的限制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防止著作权人滥用著作权损害其他著作权人的权益
1、概念: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不经作者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必须指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2、包括情形(未强调时为已发表作品):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
(5)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1、概念:
根据法律规定,对以公开发表的作品进行某种使用时,可不经作者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2、法定许可制度包括:
1)《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凡是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著作权法》第39条第3款的规定也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3)《著作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著作权法》第43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邻接权——传播者权)
1、概念:在一定条件下,作品的使用者基于某种正当理由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遭到拒绝,由有关机关授权允许申请强制许可的人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作品。
2、复制强制许可:发表30年。 法学作品——3年 小说、文艺作品——7年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