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总结法律知识《商法》知识:经理与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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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知识点:经理与监事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 经理可以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监事;
2. 经理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
人数
1、不少于3人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2名监事
组成
1. 股东代表+职工代表(不少于1/3,具体由章程规定);
2.主席:1人,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章程规定)
会议召开
每年至少一次
会议主持
监事会主席——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形成会议记录,出席监事签名
3.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法律未规定,由章程规定
任期
1. 每届3年(一定是3年),连选连任
2.监事未及时改选或辞职,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要履行监事职责
禁止
董、高不得兼任监事
股份公司
人数
必须不少于3人
会议召开
每6个月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