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高校与高等教育法学《刑诉法》知识点:被取保人的义务思维导图

《刑诉法》知识点:被取保人的义务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Yyyy 浏览量:22022-10-23 16:27:33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刑诉法》知识点:被取保人的义务思维导图

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法学专业《刑诉法》知识点:被取保人的义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诉法》知识点:被取保人的义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诉法》知识点:被取保人的义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6e6a9d5c106c5630992ff15e3d6bfc3

思维导图大纲

《刑诉法》知识点:被取保人的义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法定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酌定义务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3.违反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1)已经交纳保证金的,由执行机关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2)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岀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3)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釆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新罪、危险、逃杀、串毁证、还要打击报复他)

①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②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③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④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⑤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刑诉法》知识点:证据规则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诉法》知识点:证据规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诉法》知识点:证据规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235a99ae466afa8a73c4897063647fe

《刑诉法》知识点:延期审理的情形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诉法》知识点:延期审理的情形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诉法》知识点:延期审理的情形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9aa02a8fd9009d61c623bcfa0a0c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