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讲述了裁定管辖的知识点,主要内容包括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以及管辖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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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管辖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移送管辖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或者不能实际进行管辖
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适用情形
在移送管辖适用过程中,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对受移送的案件无管辖权,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法院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上调性转移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放性转移
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