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总结大学法律科目刑法基础知识:教唆犯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法基础知识点:教唆犯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法基础知识点:教唆犯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9618f5b019db8f4d6dc706cc43d1b2c
刑法基础知识点:教唆犯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共犯的独立性说:
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本身就是值得刑法处罚的行为,所以只要有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就按照其教唆、帮助的行为及其故意的内容认定成立相应的犯罪。
共犯的从属性说:
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只有实行行为才能直接的侵犯法益。只有被教唆者、被帮助者实施了值得处罚的实行行为或者是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才构成犯罪。
结论:
甲教唆乙犯罪,乙拒绝甲的教唆。甲、乙无罪。
甲教唆乙犯罪,乙听了教唆,但什么都没做。甲、乙无罪。
甲教唆乙犯罪,乙实施了不值得处罚的预备行为。甲、乙无罪。
甲教唆乙犯罪,乙实施了犯罪的实行行为。(既遂;未遂、中止)甲构成教唆犯的既遂;未遂。
甲教唆乙盗窃,乙实施了抢劫。甲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乙构成抢劫罪。甲、乙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甲教唆乙抢劫,乙只实施了盗窃。甲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乙构成盗窃罪。甲、乙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甲教唆乙盗窃,乙实施了强奸。甲无罪。
(1)教唆对象:
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成立间接正犯。
(2)教唆行为:
任何引起他人犯意的行为;作为。
(3)教唆故意:
故意教唆他人实施可能侵犯法益的故意犯罪。
①过失教唆不成立犯罪。
②教唆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
③教唆他人实施根本不可能侵犯法益的行为,不成立犯罪。(未遂的教唆)
(一)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
(二)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1、教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任何故意犯罪行为的。
2、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那8种行为的。
(三)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既遂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遂)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法基础知识点:刑事责任年龄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法基础知识点:刑事责任年龄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4a1049152f7d50da575ec1452a9c56d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法基础知识点:时效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法基础知识点:时效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d26bfd225668a1c011b9bca59cf1d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