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逮捕之期间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逮捕之期间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逮捕之期间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84805966b46abdda4c316477e150c4c
大学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逮捕之期间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
月的计算一般指本月某日到下月某日,但是如果下月没有这一天,则以下月的最后一日为1个月.(*半个月一律按15日计算,但是1个月不等于30天)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 (*但犯罪嫌疑人、被吿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诉论文书只要在法定期间内交邮的,即使收到时己过法定期限,也不算过期)
期间恢复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1. 期间恢复的申请主体只限于当事人。 2. 造成当事人期间的耽误必须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3. 当事人应当在造成其期间耽误的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提岀期间恢复的申请。 4. 期间恢复的申请是否准许,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 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计算(报检察院备案) 2. 补充侦査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后,重新计算审査起诉期限 3. 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所计算审理期限 4. 二审发回原审的案件,自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期间仅适用干公安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不适用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
(身份不明、阅卷、中、精神鉴定、监委送) 1. 犯罪嫌疑人不讲其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期间。 2. 中止审理的期间.(延期审理的期间一般要计入,但补充侦查延期不计入) 3.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的鉴定期间要计入) 4. 二审法院通知检察院阅卷,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内査阅完毕都阅卷时间不计入 5. 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先行拘留的期间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