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总结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刑法之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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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考点刑法之犯罪主体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不满12周岁的人,无论其实施哪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核准追诉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而非最高人民法院;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以下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4.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未成年人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均和成年人有所不同,对于其当时的危害行为的认知尚浅,因此必须在进行刑事处罚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故意犯罪往往是对于危害结果的放任或者主动追求,主观恶性大,而过失犯罪对于危害结果是持反对态度,因此对于故意和过失犯罪的刑事处罚上要有所不同。
法治应该是良法之治理,因此法律并不会强人所难,对于自然人在不同精神状况下实施的严重危害性的行为,刑法对其处罚程度也不同。因此从精神角度进行分析,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为以下三种:
1.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于我国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可以看出惩罚是手段,预防犯罪是目的,因此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进行刑罚处罚没有刑法上的意义;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三种特殊规定:
(1)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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