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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 法理学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特征
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法的渊源
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优先适用效力,经济特区法规的优先适用效力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原则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法的对象效力
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
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
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
法的空间效力
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
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
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
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
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
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法的规范作用
告示作用
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
指引作用
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
评价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预测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教育作用
强制作用
在于制裁违法行为
法的社会作用
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立法
立法的概念
立法是指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好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中国立法指导思想
当代中国立法总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立法观
当代中国立法基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
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
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
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
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
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
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草案表决稿的表决
法律的公布
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所谓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现法律的活动
所谓司法,也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好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适用的要求和原则
法律适用的要求
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
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
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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