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会计考试肇庆市实施2022社保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通知思维导图

肇庆市实施2022社保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通知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宠上天 浏览量:32023-03-14 10:45:47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肇庆市实施2022社保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通知思维导图

肇庆市实施2022社保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各县(市、区)税务局,肇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肇庆市实施2022社保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通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肇庆市实施2022社保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通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99e9aa582a085eba9924cfd0e9a84e6

思维导图大纲

肇庆市实施2022社保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通知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肇庆市实施2022社保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各县(市、区)税务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8号)、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肇人社规〔2018〕1号)的规定,2022社保年度(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我市符合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开展条件。现将2022社保年度期间实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标准按粤人社规〔2022〕9号文和粤人社规〔2019〕28号文要求执行。

二、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标准按肇人社规〔2018〕1号文要求执行。

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2日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一、研究内容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一、研究内容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一、研究内容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f21797dd3e8b08f1951dfc24e7be94f

HarmonyOs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HarmonyOs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HarmonyOs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b352332cd61ae9bda089308243d8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