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劳动就业内容 包括劳动就业,特征,分类,我国常见的灵活就业形式等主要内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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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主体特定)。劳动就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年满16周岁的公民才具有劳动就业的资格
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劳动者自愿)
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有益社会)
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有偿劳动)
正规部门就业与非正规部门就业。主要区别在于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劳动者往往游离于法律保障的范围之外且工作极不稳定。
灵活就业与标准用工。主要区别在于就业形式的灵活程度与从属性的强弱等。
非全日制就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季节性就业
例如伐木业、渔业、旅游业、冷饮业。季节性就业的劳动强度往往高于全年制就业,劳动报酬相应较高。
子主题 3
自营就业
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营就业形式既包括个体工商户,也包括一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