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公基考点婚姻的效力思维导图

公基考点婚姻的效力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原来是y 浏览量:02022-08-09 15:29:51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公基考点婚姻的效力思维导图

本思维导图总结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婚姻的效力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公基考点婚姻的效力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公基考点婚姻的效力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a1bf10236f4edb5a97135d0a2b6e159

思维导图大纲

公基考点婚姻的效力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结婚的条件

(一)实质条件

1、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强迫。双方都完全自愿,而不是一方自愿或者半推半就。

2、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法律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以周岁计算而不以虚岁计算。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现存配偶,不能有两个以上配偶。

4、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这里的血亲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不是任何血亲都不能结婚。

(二)形式条件

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不能代理)

二、婚姻的效力

(一)无效婚姻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行为)

3、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22周岁,女不满20周岁)

(二)可撤销的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公基考点财产权制度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公基考点财产权制度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公基考点财产权制度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4b595364b3b5fce117fc320be37ab4e

公基考点法的特征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公基考点法的特征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公基考点法的特征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de5f0e8b0d56a639da9bb915f911f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