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讲述了因果关系的知识点,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理和判断因果关系的三项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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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一个层次:事实判断的层次。侧重于事实判断,考察的因果关系属于事实(自然科学、生活)的因果关系。
第二个层次:价值评价的层次。侧重于价值判断,考察的因果关系属于法律(刑法)的因果关系。
第一,关于行为的要求:行为对法益制造了危险。
第二,关于过程的要求:该危险现实化为实害结果。
第三,关于结果的要求:该结果符合一定价值评价的要求。
没有制造危险:如果行为对法益未制造危险,则不属于危害行为。
没有制造法律不允许的危险:行为虽然对法益制造了危险,但属于法律运行的危险,则不属于危害行为。
故意的作为犯
故意的作为犯的犯罪流程是
行为制造危险,危险流向前发展,最后现实化为结果。一个结果要能归责于一个行为,要求该结果是该行为制造的危险的实现。这便是危险现实化理论。
重叠的因果关系
两个行为,互不知情,各自单独都不能导致结果发生,但会起到重要作用,叠加在一起,同时发挥作用,共同导致结果发生。
双重的因果关系(择一的竞合)
两个行为,互不知情,各自单独都能导致结果发生,各自同时导致结果发生,两个因果关系竞合在一起。
不作为犯与过失犯——结果避免可能性
这两种犯罪中,都存在一项义务。不作为犯有作为义务,过失犯有注意义务。履行这些义务要有意义,即具有避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如果履行了这些义务,结果任然不可避免地发生,那么履行这些义务便没有意义了,结果的发生便不能归属于不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