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总结大学法律科目刑法基础知识: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处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法基础知识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处罚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法基础知识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处罚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8f07fa4b5d33e8f0d941ecd62e27ac9
刑法基础知识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处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按所起作用的大小
1.主犯
1.主犯
2.从犯、胁从犯
(二)按分工
(三个不能交叉)
1.实行犯
可能是主犯、从犯、胁从犯
2.教唆犯
可能是主犯、从犯、胁从犯
3.帮助犯
不能是主犯
(一)主犯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处罚: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任。
(1)凡是在犯罪集团总体、概括故意支配下实施的行为,首要分子全部要负责任。
(2)超出犯罪集团总体、概括故意支配的行为,首要分子不负责任,由实施者承担责任。
特殊情形:
①凡是维系犯罪集团生存、发展的行为,首要分子要负责任。如,其他成员发现卧底后杀死卧底的行为。
②当集团成员超出犯罪范围,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后,首要分子并不反对,而是默认,甚至赞同、怂恿,导致集团成员以后实施该种犯罪的,首要分子对成员的“首次犯罪行为”不负责任,但对成员后来实施的相同犯罪行为,要负责任。
③首要分子对集团成员的犯罪内容作出某种程度的确定、指示,但集团成员发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的,首要分子应当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承担责任。
④如果首要分子策划、指挥的犯罪是容易转化的犯罪,当集团成员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转化为另一重罪时,首要分子对转化后的犯罪要负责任。但如果首要分子严令不得转化的,首要分子只对转化前的犯罪负责任。
⑤首要分子对集团成员的犯罪内容作出某种程度的确定、指示,但没有明确限定具体目标、具体罪名,集团成员实施的犯罪行为没有明显超出首要分子的确定范围,或仍然处于首要分子确定、指示的范围之内的,首要分子要负责任。如,盗窃集团首要分子要求成员盗窃,但没限定盗窃的对象,只要成员实施了盗窃行为(盗窃普通财物、盗伐林木、盗窃枪支弹药、盗窃国家秘密、盗窃尸体等等),首要分子都要负责任。
⑥首要分子策划、指挥某种基本犯罪行为,集团成员在实施基本犯罪时造成加重结果的,首要分子对加重结果要负责任。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处罚:
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
次要作用:
实行犯、教唆犯
辅助作用:
帮助犯
处罚: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主犯才有从犯,但可能主犯不受处罚,从犯受处罚。
帮助犯
1.“帮助”:
物理、精神、心理;事先、事中;作为,不作为。
中立的帮助行为,可能认定为犯罪:明知他人正在或者马上要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帮助力的行为。
2.刑法分则将特定的帮助行为认定为独立犯罪:
(1)假如法条没有规定这个犯罪,这种行为本来就是其他犯罪的帮助犯——它和另外那个犯罪之间是一种共犯关系。
(2)假如法条没有规定这个犯罪,这种行为本来是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和被帮助的人之间不是共犯关系
(三)胁从犯:
被胁迫参加犯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处理: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尚有选择的自由。否则,要么不成立犯罪,要么属于紧急避险。
(四)教唆犯
一、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受处罚的根据:
共犯的独立性说:
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本身就是值得刑法处罚的行为,所以只要有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就按照其教唆、帮助的行为及其故意的内容认定成立相应的犯罪。
共犯的从属性说:
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只有实行行为才能直接的侵犯法益。只有被教唆者、被帮助者实施了值得处罚的实行行为或者是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才构成犯罪。
结论:
甲教唆乙犯罪,乙拒绝甲的教唆。甲、乙无罪 .
甲教唆乙犯罪,乙听了教唆,但什么都没做。甲、乙无罪。
甲教唆乙犯罪,乙实施了不值得处罚的预备行为。甲、乙无罪。
甲教唆乙犯罪,乙实施了犯罪的实行行为。(既遂;未遂、中止)甲构成教唆犯的既遂;未遂。
甲教唆乙盗窃,乙实施了抢劫。甲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乙构成抢劫罪。甲、乙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甲教唆乙抢劫,乙只实施了盗窃。甲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乙构成盗窃罪。甲、乙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甲教唆乙盗窃,乙实施了强奸。甲无罪。
二、教唆犯的成立条件:
(1)教唆对象:
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成立间接正犯。
(2)教唆行为:
任何引起他人犯意的行为;作为。
(3)教唆故意:
故意教唆他人实施可能侵犯法益的故意犯罪。
①过失教唆不成立犯罪。
②教唆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
③教唆他人实施根本不可能侵犯法益的行为,不成立犯罪。(未遂的教唆)
三、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一)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
(二)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1、教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任何故意犯罪行为的。
2、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那8种行为的。
(三)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既遂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遂)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法基础知识点:刑事责任年龄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法基础知识点:刑事责任年龄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4a1049152f7d50da575ec1452a9c56d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法基础知识点:时效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法基础知识点:时效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d26bfd225668a1c011b9bca59cf1d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