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高校与高等教育法学知识产权法 中南大学MOOC-Part 7 管理和保护思维导图

知识产权法 中南大学MOOC-Part 7 管理和保护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U916954142 浏览量:42022-10-31 16:32:4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知识产权法  中南大学MOOC-Part 7  管理和保护思维导图

Part 7 管理和保护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知识产权法 中南大学MOOC-Part 7 管理和保护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知识产权法 中南大学MOOC-Part 7 管理和保护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70f0ccc5c8500d2990a99206267c10b

思维导图大纲

知识产权法 中南大学MOOC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Part 7 管理和保护

7-1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概念

《著作权法》第8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 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 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 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活动。我国于2001年, 在修改《著作权法》时第一次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引入其中, 尔后,于2004年12月,国务院公布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从此,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进入了可操作性的阶段,著作权的管 理也进而走向了规范化。

二、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 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3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 登记并开展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集体管理活动。

三、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责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了集体管理的权利范围,包括: 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 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

第2条则规定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权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

(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四、延伸性集体管理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结构表现为:

1、在相关领域具有实质性垄断地位的组织被赋予承担延伸性集体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者自由协商,订立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具有适用于非会员著作权人作品的延伸效力,且不应损害非会员权 利人的利益。

3、非会员权利人享有“选择退出权”。

一般来说,延伸性集体管理适用于卡拉OK及特定场合下的背景音乐播放、广播电视播放、孤儿作品的利用等领域。尤其是孤儿作品由于著作 权人不明而无法纳入到传统著作权集体管理范围,采用延伸性集体性管 理能够有效的解决孤儿作品的使用问题。

7-2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一)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 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 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归责原则

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理由,擅自实施著作权人的专有权的行为即构成著作权的侵权。至于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如何,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只影响损害赔偿数额或救济方法,并不影响对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三)承担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

1)这主要是指作品的著作权和相关权益被侵犯后,权利人请求行为人或者诉请人民法院责令侵权者在一定的范围内澄清事实,以消除人们对作品产生的不良印象;

2)以公开道歉的方式或在媒体登报致歉的方式,为权利人挽回不利影响。

3、赔偿损失

我国规定了三种计算损害赔偿数额的方式:

第一、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第二、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76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权利人可以选择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或者一百万元以下数额请求赔 偿。

对于两次以上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前 款计算的赔偿数额的二至三倍确定赔偿数额……”

二、行政责任

(一)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48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 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 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 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 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 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 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 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 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承担责任的方式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侵权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即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大小,决定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 工具、设备等;

3、没收违法所得;

4、罚款。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条:“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刑事责任

《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刑法》第218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餐饮管理系统设计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餐饮管理系统设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餐饮管理系统设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85559152a56d4717c234f62c15ec481

受试者日记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受试者日记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受试者日记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8ae705615e135a1fdac58bebf4a1c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