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数学常考知识点:集合思维导图,包含了集合的概念、元素与集合的关系、集合中元素的特性、集合分类和常用数集表示方法。对象的概念、集合的定义、元素的表示方法和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都需要掌握,集合分类包含空集、有限集和无限集,还有常用数集表示方法,如自然数集、整数集、有理数集和实数集。在考试中还需要了解集合的简易逻辑,掌握集合的子集、交集、并集、补集和逻辑联结词相关术语和符号,并会用他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熟悉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应对教师资格证数学考试。
教师资格证数学常考知识点:集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集合是与非集合概念相对的。数学中,把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的全体称为集合。集合是中学数学的常见考点,全国树图网整理了集合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对象:我们可以感觉到的客观存在以及我们思想中的事物或抽象符号,都可以称作对象. 。
2.集合: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
3.元素:集合中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 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
1.属于: 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
2.不属于: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a∉A。
要注意"∈"的方向,不能把a∈A颠倒过来写。
1.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任何对象是不是这个集合的元素是确定的了。
2.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一定是不同的。
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固定的顺序。
根据集合所含元素个数不同,可把集合分为如下几类:1、把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Ф ;2、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有限集;3、含有无穷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无限集。
常用数集及其表示方法:
1.非负整数集(自然数集):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记作N;
2.正整数集: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 或N+;
3.整数集:全体整数的集合,记作Z ;
4.有理数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记作Q ;
5.实数集:全体实数的集合,记作R。
注:(1)自然数集包括数0。(2)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或N+,Q、Z、R等其它数集内排除0的集,也这样表示,例如,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表示成Z*。
1.考试内容
集合;子集;交集、并集;补集;逻辑联结词;四种命题;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2.考试要求
理解集合、子集、交集、并集、补集的概念;了解空集和全集的意义;了解属于、
包含、相等关系的意义;掌握有关的术语和符号,并会用他们正确表示一些简单
的集合。
集合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相对基础的知识点,大家可以根据历年真题熟悉以往的考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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