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总结大学法律科目民事诉讼法知识: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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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知识:特别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非讼程序
1.起诉应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提起,公民皆可提起
2.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3.合议庭——审判员组成——审判,不得上诉,选举日前审结
1.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提交申请书
2.被申请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
3.公告期为3个月
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自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5.被宣告失踪者重新出现的,经本人或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1.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存在顺序限制)提交申请书
2.被申请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
3.公告期为1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3个月
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自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5.被宣告失踪者重新出现的,经本人或原利害关系人(可不依顺序)申请,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1.利害关系人申请,包括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被认定对象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
3.不公开审理,判决应指定监护人,不得上诉,立即生效
1.任何人均得申请,书面形式
2.无主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
3.公告期1年
4.判决驳回并通知所有人领回,或判决认定,收归国(集体)有
5.所有人或其继受人重新出现,判决明确所有权,撤销原判,返还或按质论价,折价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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