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法中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进入机制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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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第三章公务员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公务员
(一)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公务员的法律特征
(三)公务员的种类
二、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是指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国家公职关系,规定公务员管理内容、公务员行为准则及其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他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
四、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
一、公务员的义务
(一)公务员义务的含义
公务员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基于其身份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限制与约束。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务员的义务可以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指公务员必须依法履行的作为义务,如公务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安全等。消极义务是指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不作为义务,如不得兼职、不得参与罢工等。
(二)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
根据《公务员法》第12条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公务员的权利
(一)公务员权利的含义
公务员的权利是指公务员基于身份和职责,在行使职权、执行公务或者日常工作中依法所享有的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能力和资格。
(二)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13条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公务员权利的救济
1.公务员的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请求,由受理机关重新进行处理的活动和制度。
2.公务员的控告,是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失职渎职、打击报复、栽赃陷害、以权谋私以及其他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指控,要求其进行处理的活动和制度。
一、公务员的录用
(一)公务员录用的条件
1.报考公务员的积极条件。积极条件是指报考公务员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包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特殊资格。
2.报考公务员的消极条件。报考公务员的消极条件是指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务员录用的方法与程序
通过考试招录公务员的主要环节包括:
(1)发布招考公告;
(2)审查报考申请;
(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5)体检;
(6)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7)审批、备案;
(8)试用。试用合格者正式录用。
二、公务员的职务任免
(一)公务员的任职
公务员的任职,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在其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我国公务员的任职方式主要是选任制和委任制,同时,对公务员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我国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任职。委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被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调入的;
(3)转换职位任职的;
(4)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5)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关于公务员任职的程序有以下几个环节:
(1)所在单位提出拟任人选。
(2)考察。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对被提名的拟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能力和表现等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和考核,必要时还可以进行测验或考试。
(3)任命。具有任免权的机关通过集体讨论,作出是否任职的决定。任命机关发布任职决定,委任领导职务的颁发任命书,并通知任职人员到职。
(4)归档。
(二)公务员的免职
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实践中对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包括以下情形:
第一,因转换职位而免除原职务;
第二,因晋升或降低职务而免除原职务;
第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
第四,已到退休年龄,主管机关不再留任;
第五,因受撤职处分而免除其职务;
第六,因其他原因导致职务发生变化。
公务员免职的程序主要有以下环节:
第一,由所在单位、上级或其他有权机关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第二,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第三,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审批;
第四,发布免职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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