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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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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店老板 浏览量:42022-08-01 20: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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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赔偿的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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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国家赔偿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国家赔偿概述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司法赔偿

司法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三、行政赔偿

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四、赔偿范围

1.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形

(1)人身权受到侵犯

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③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财产权受到侵犯

①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②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②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侵害行为的

该行政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侵害行为的

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侵害行为的

被授权组织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侵害行为的

委托的行政机关

5.经复议机关复议的

复议机关未加重损害的→原行政机关

复议机关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 赔偿义务

6.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

有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

无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

六、赔偿方式

赔偿方式

( 1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2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 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注意:被羁押等限 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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