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会计考试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第七节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思维导图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第七节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Yyyy 浏览量:12022-10-13 10:31:49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第七节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思维导图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第七节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总结概括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第七节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第七节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b4f606af5f8deb0674d003f2fb2375e

思维导图大纲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第七节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营业税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 000-5 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二、营业税税收减免

(一)免征营业税的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二)减征或免征营业税的项目

1.金融保险类;

2.科技信息类;

3.文化教育类;

4.军转、残疾和下岗再就业类;

5.医疗卫生类;

6.其他业务类。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d8a3e00f91cce27fa2d35e2780047d8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df36fb47c4e0ceefb168107ac53dc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