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第八节营业税纳税总结概括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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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第八节营业税纳税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子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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