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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法考刑法观点差异(一)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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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法考刑法观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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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法硕、法考刑法观点差异(一)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不同

法硕

两人都必须达到法定年龄、有责任能力,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才成立共同犯罪

法考

不要求两人都达到法定年龄、有责任能力,只要共同实施了客观上的违法行为就成立共同犯罪

例如

16 岁的甲为 15 岁的乙盗窃望风

法硕认为由于乙未到达盗窃罪的责任年龄,甲、乙不成立共犯

法考认为两人成立共犯,只不过主犯乙未到年龄,无罪

帮助犯、从犯甲则成立盗窃罪,甲要对乙盗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结果负责

共同犯罪学说

法硕

采“共犯独立性”说,即教唆犯、帮助犯可以独立定罪,不要求实行犯实施犯罪

法考

采“共犯从属性”说,即教唆犯、帮助犯成立的前提是实行犯实施了犯罪行为,如果实行犯未实施犯罪,教唆、帮助行为不成立犯罪

例如

甲教唆乙杀人,乙并未杀人

按法硕观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考中则认为,由于乙没有实施杀人行为,甲也不成立犯罪,甲、乙均无罪

教唆他人犯罪

法硕

教唆者应按所教唆的犯罪的未遂论处

法考

教唆者应按心理的帮助犯论处

例如

甲教唆乙杀死丙,乙早有杀丙故意,从而杀死丙

法硕中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考中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心理帮助犯

间接正犯与共同犯罪的关系

法硕

认为间接正犯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同犯罪

利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责任年龄的人实行犯罪

利用不知情人的行为

法考

间接正犯和被利用者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例如

甲欺骗乙说“丙欠我 100 万,你帮我把他关起来。”乙信以为真,关押了丙。此后,甲向丙的亲属勒索财物

法考观点认为,甲是绑架罪的间接正犯,但乙与甲仍然在非法拘禁罪上成立共同犯罪,只不过乙仅承担非法拘禁罪的责任而已

唆使不满 14 周岁人犯罪的定性不同

法硕

教唆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罪,双方不成立共犯,教唆者按间接正犯论处

法考

教唆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罪,只要行为人对不满 14 周岁的人没有完全支配力,双方也可在违法层面上成立共犯

共同犯罪中停止形态的认定有所不同

例如

甲教唆乙盗窃,乙仅实施预备行为但未实行着手,甲如何处理?

法硕

如果实行犯乙成立犯罪预备,教唆犯甲按照教唆本身未遂论处,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考

实行犯乙成立犯罪预备,教唆犯甲也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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