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张思维导图关于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客体、特征与变动的主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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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客体、特征与变动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各方以及利害相关人所享有或者行使的权利(权力)和所承担的义务的总和。
行政主体职权与职责
职权:规范创制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理决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奖励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
职责:执行法律、依法履行职权、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补偿或赔偿等
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申请国家赔偿权等。
义务:守法、服从行政管理、协助公务等。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主要包括
物:指人们能够支配的客观存在的物质财产 精神财富:智力成果,具有人身和财产属性 行为: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1、意思表示上的单方意志性
一般只需行政主体单方意思即可发生 当前行政主体也注重听取意见、指导,甚至与对方签订协议
2、形态上的多样性
3、主体上的恒定性与不可自由选择性
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一般无法自由选择法律关系主体
4、内容上的法定性、不对等性、统一性和不可自由处分性
法律关系内容由法律预先规定,行政主体处于主导地位
行政法律关系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不可自由处分四、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客体、特征与变动
1、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形态
产生: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存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特定的权利义务形成 变更:行政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变化,有主体的变更、内容即权利义务的变更、客体的变更 消灭:指主体、权利义务和客体的消灭
2、行政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1)以法律规定为前提 (2)法律事实出现: 法律事件:法定的客观现象,不以人的意志转移 法律行为:行为主体作出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