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国家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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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制度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定义: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用来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需要而结成的经济关系体系
地位:没有占主体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的公有制经济,就不能确保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
意义:坚持把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我国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
全民所有制
定义: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它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别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而属于全社会的劳动者整体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征。我国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具体表现为国家所有制经济,也就是国有经济
1️⃣国家作为全民的代表对生产资料拥有最终所有权:在全民所有制范围内,生产资料是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福利、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
2️⃣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应当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到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些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3️⃣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必须坚持,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应当经过。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主要体现在所有权的归属上,坚持公有制的性质,在根本上应坚持国家和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同样的所有制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而不同的所有制也可以采取相同的实现形式。国家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活动,而是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予企业经营自主权,国有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国家一所有者的身份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定义:是指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在集体所有制下,生产资料公有化的范围比较小,生产资料所有权只属于集体经济单位的劳动者所有,归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集体生产经营的成果在集体范围内分配
1️⃣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包括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两种基本形态:农村集体所有制是农业中的集体所有制,包括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去土地、重要的自然资源和农田水利设施。城镇集体所有制则广泛存在于城市工商业和乡镇工商业中是由劳动群众自筹资金、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
2️⃣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农户与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农民可以按照个人意愿使用土地进行生产。这种家庭联产承办经营责任制把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和家庭的分散经营结合起来,极大地推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3️⃣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经营自主权:经营自主权,是指经济主体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基础上所拥有的调配使用自己的人力、物力、财力,自行组织生产经营的权利
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
内容
原文:“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当时并存的分配制度。”
所有制结构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同时,国有企业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促进政府调控和市场调控的统一、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力量,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
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原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并由劳动者个人支配和使用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私营经济: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存在雇佣关系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外资经济: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尊重中国主权,接受中国政府监督和监管的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存在的外资形式
意义: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对于我国现阶段增加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解决资金不足、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生产力发展、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发挥着积极作用。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方法论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这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其对立起来,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为主体
按劳分配是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唯一标准来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基于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地位,劳动成为人们获得社会产品的唯一根据,实行按劳分配,可以排除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可能,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促使劳动者关心自己的物质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克服平均主义,调动劳动者积极性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内容: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实质就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进行分配。
定义: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根据对生产要素的占有,参与收入分配获得相应的报酬
1️⃣以劳动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主要是个体劳动者和被雇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雇佣劳动者所取得的收入
2️⃣以资本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如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等资本所有者凭借投入的资本获得利润、利益、租金等的分配
3️⃣以管理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承包经营薪酬、年薪、津贴等
4️⃣以知识产权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如科技发明、创造、信息、专利等参与分配
5️⃣以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方法论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指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同时,允许按照生产要素分配。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整合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现代化建设,实现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属性
《宪法》第6条明确规定了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这一规定集中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既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具有决定性作用
宪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表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是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志。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市场经济不应为资本主义所独有。因此计划和市场同样是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存在复杂经济关系的条件下,市场经济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更强的适应性、更显著的优势和更好的效率
完备的法制体系和健全的宏观调控
原文:“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完备的法律体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从生产要素的配置到商品生产、交换和分配的有序、安全、公正和高效,都需要法律来规范。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要使国民经济在宏观上保持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概述
定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结合中国实际创立的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宪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根本性地位
基本内容
1️⃣人民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必要支持和保证。民主集中制作为我国国家机构的基本原则,建立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之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按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并运行的
2️⃣人民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特征
3️⃣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的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发展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政权组织形式
1️⃣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协会、工人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萌芽
2️⃣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建立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早期形态
3️⃣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政权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抗日民主专政政权
4️⃣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制度演变而来的。最早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是陕甘宁边区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2️⃣1953年《选举法》通过后,基层普选在全国范围内举行
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具体表现在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是由我国国家性质直接决定的反映了我国国家性质的本质及特征。我国的国家性质深刻反映了我国的国情,从而确定了我国适合什么样的政治制度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维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具有促进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决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问题,体现了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拥有者和行使者,保障了人民权力的顺畅行使,促进了社会发展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这才是最大的民主。人民只有掌握了国家权力,其权利才会得到保障。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国家的各种具体制度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创造的政权组织形式,在整个政治制度中居于主导地位。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政治制度,如立法制度、行政制度、选举制度等,形成了有机统一的政治制度体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综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它适合中国实际,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得到充分落实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人民权力的统一性
3️⃣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适合我国国情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能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及其发展历史
定义:是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一般由宪法、选举法、议会法或组织法加以规定,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民、选举主持机关、选区划分、候选人、选举经费、投票、计票当选、选举诉讼、罢免等方面的制度
发展历史:1953年3月,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颁布。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1953面《选举法》进行了重大修改。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2010年、2015年分别对《选举法》进行了修改。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普遍性原则:是指一国内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人数占到了全体年满法定选举年龄的公民总数的大多数
2️⃣平等性原则:是指每个选民每次选举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等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直接选举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议机关或者其他公职人员的选举;间接选举是由选民先选出代表或选举人,再由代表或选举人投票选举上一级代表机关或其他公职人员的选举
4️⃣无记名投票原则:在选举中,选民不用署名一般须亲自书写选票并将已填好的选票投入密封的投票箱或以直接按电子表决器的形式自由表达意志
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1️⃣组织机构:各级人大常委会
2️⃣选区划分:按照行政区划分
3️⃣选民登记: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
4️⃣代表候选人的提名与介绍:差额选举。按照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
5️⃣选举投票与确认结果
6️⃣代表的辞职、罢免与补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的形成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共事的产物
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分子,他们有着反帝、爱国、民主的政治要求,是中国社会的进步力量
2️⃣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建立了亲密的合作关系,为实现中国的和平、民主而共同奋斗
3️⃣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4️⃣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5️⃣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根据形势需要和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逐步明确了民主党派在我国国家政权中的参政党地位
~的显著特征
综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深厚土壤,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奋斗的风雨征程,发展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这种新型政党关系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建设
1️⃣在政党关系上,坚持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一是中国共产党就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同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实行相互监督;二是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占有适当数量,依法履行职权;三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多种形式与民主党派联系,发挥他们的参政议政作用;四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人民政协参加国家重大事务的协商;五是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在政权运作方式上坚持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中国共产党真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努力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作为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物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参政党的地位和参政权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3️⃣在协调利益关系上,坚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照顾同盟者的具体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都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最大政治共识。同时,在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照顾同盟者的具体利益,通过制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应措施,保障他们及所联系群众的权益,并通过民主协商最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愿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
4️⃣在民主形式上,坚持充分协商、广泛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合作、参与、协商为基本精神,以团结、民主、和谐为本质属性,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民主形式方面的伟大创造。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合界代表人士广泛协商,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目标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广泛参与和集中领导的统一、社会进步和国家稳定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的重要作用
1️⃣服从服务大局、广泛凝聚力量,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2️⃣充分发扬民主、扩大有序参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3️⃣积极协调关系、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加强团结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内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或“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地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政治职能
1️⃣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的制度安排和机制程序
2️⃣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的制度安排和机制程序
3️⃣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
1️⃣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和人民民主,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被实践证明的中国民主形式的必然选择
2️⃣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是在中国人民民主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3️⃣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中,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既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
4️⃣实践证明,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有效运行载体和实现形式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概述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解释: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
地位: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
目的:在于使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能够根据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推动社会发展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
1️⃣历史依据: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现实情况:我国的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很不均衡。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频繁迁徙,逐渐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
3️⃣政治基础:中国各民族共同肩负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和国家建设奋斗的历史使命。建立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实的政治基础
4️⃣理论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是建立现代真正民主国家的条件,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与我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原则与类型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原则
1️⃣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一是指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应以少数民族聚居为基础,而不是少数民族所占当地人口的比例为基础;二是指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应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而不是单纯以民族成分为基础。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
2️⃣尊重历史传统: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形成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的格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必须考虑历史因素,以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3️⃣各民族共同协商: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区域界线的划分、名称的组成等一系列问题上,应由上机国家机关会同有关地方的国家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
民族自治地方的类型
1️⃣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
2️⃣建立以几个少数民族为基础的自治地方
3️⃣在一个民族自治地方之内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
4️⃣一个民族有多处规模不等的聚居区的,可以建立多个不同行政地位的自治地方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1️⃣保障各少数民族当家作主
2️⃣促进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
3️⃣维护国家统一
4️⃣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是指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特点
1️⃣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具有群众性的特点,不同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2️⃣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既不是国家机关的下级组织又不从属于居民(村民)居住地范围内的其他任何社会组织而是一个具有自治性质的基层群众组织,自治是其最重要的特色
3️⃣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没有上级组织,更没有全国性、地区性的统一组织,其只存在于居民(村民)居住地区范围内的基层社区,而且其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村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具有基层性的特点
概述
综述: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昌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定义:文化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规范社会文化生活,调整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文化生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的总和
辩证关系:一定社会的文化制度是为一定的政治制度服务的,政治制度又通过国家机器规范文化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特点:文化制度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历史发展
我国1954年宪法在总纲第3条,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的第87条、第94条、第95条等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重要基本原则、制度的规范内容、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文化权利和人民必须得到切实保障的文化权益等作出了规定,并首次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主人,为文化制度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1975年宪法由于受到极“左”思想哦影响,仅仅强调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和文化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没有具体规定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
1978年宪法纠正极“左”错误,对文化制度的部分内容作出规定
现行《宪法》序言以及总纲第19条、第20条、第23条、第24条等条款都对文化建设作了规定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加强文化制度建设,必须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组装头脑,动摇或放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将使全党和全国人民失去共同的思想准则,导致思想混乱和社会动荡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地位:思想道德建设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大作用
1️⃣理想教育
地位:理想教育在思想道德建设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方法论:要坚持进行共产主义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进行艰苦创业的精神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抵制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把我国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成
2️⃣道德教育
地位:道德教育重在培养人民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促进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的不断改善
方法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要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培育优良品质
3️⃣文化教育
方法论:要在人民中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加强文化教育,要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高人们对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4️⃣纪律教育和法治教育
纪律教育:是人们正确认识自由与纪律的关系,自觉抵制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等
法治教育:就是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基本方针和法律基本知识的教育,使公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养成自觉守法的行为习惯,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科学文化体育建设
发展科学事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科学事业,对于提高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宪法》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这一规定将发展科学事业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义务。依据这一规定,国家负有推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责任也负有推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的义务
发展文化事业和体育事业
《宪法》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依据这一规定,国家建立了各个文化领域的具体文化制度,比如出版管理制度、电影管理制度、文物保护制度等。此外,体育事业是我国文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这是我国体育事业的基本政策
保障公民进行文化活动的自由
《宪法》第47条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对于公民的文化活动自由,国家有尊重和保障的义务,不得随意干涉公民进行文化活动的自由。同时,国家对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加强人才培养
文化建设,人才为本。《宪法》第23条规定:“回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发展科学事业和文化事业离不开人才,知识分子是其中的重要力量。通过培养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队伍,保护著作权、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科学研究提供物质条件等方式,促进我国的文化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加快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文化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制度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
宪法是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法律化需要通过以宪法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核心价值观需要宪法的捍卫,只有法治的保障才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得到体现,才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认可的文化制度核心。要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宪法的内在逻辑关联,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中发挥作用,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之中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要积极培育人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操。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繁荣发展自然科学事业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落实宪法规定的发展自然科学事业的政策,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所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大力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
繁荣发展文学艺术事业
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文艺深深融入人民的事业和生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文字创作的重点在于反映人民的心声,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要繁荣文字创作,坚持思想精神、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字创新。倡导讲品味、将格调、将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加强文艺队伍建设,造就一大批德艺双馨名家大师,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
概述
定义:法学意义上的社会制度,是指宪法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形成的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规则和原则的总和
范围:宪法规定的社会制度主要包括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内容
我国宪法关于社会制度的规定
教育制度
内涵:是为规范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及其运行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原则的总和
功能
1️⃣传播先进文化
2️⃣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3️⃣促进经济科学发展
4️⃣培养人才
5️⃣推动自主创新
主要内容
1️⃣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2️⃣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学前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并且国家鼓励自学这种教育方式
3️⃣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教育,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4️⃣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5️⃣我国大力促进国家义务教育地区均衡发展,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劳动就业制度
内涵:是为调整劳动和就业社会关系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原则的总和
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制度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其目的在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是平衡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矛盾
作用:劳动就业具有个体自由保护、个体价值实现和社会安全保障等功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主要内容
1️⃣社会主义消灭了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使公民可以通过劳动就业,实现自我发展
2️⃣国家鼓励、指导和帮助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的自主经营权和经济活动主权,保障劳动者民主参与经济组织管理的权利,促进公民充分劳动就业
3️⃣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改进劳动组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4️⃣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5️⃣公民享有劳动权、休息权以及社会保障权,男女同工同酬,国家为公民实现劳动就业提供基本保障
医疗卫生制度
内涵:是为规范医疗卫生行为而制定的规则和原则的总和
目标:我国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必须遵循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原则
主要内容:现行宪法确立了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制度。第21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社会保障制度
内涵:是为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而制定的有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安置等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的总称
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主要内容
1️⃣国家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3️⃣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事业
4️⃣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社会治理制度
内涵:是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原则的总和
作用:社会治理的基本任务包括这条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
主要内容
1️⃣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国家机构的社会治理职能,规定公民参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治理的权利
2️⃣规定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及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
3️⃣规定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华侨、外国人等特殊人群的特殊权利和社会保障权
4️⃣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维护居住区域公共事务、公益事业,调节社会矛盾等社会治理职权
5️⃣规定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国家机关的工作责任制
社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深化教育改革,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完善劳动就业制度,实现更好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4️⃣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5️⃣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包括健全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等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
社会制度的完善需要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重点健全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各种社会规范,如村规民约、社会组织章程、行业协会规则等。在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时,要严格根据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国家普遍保障、保护弱者及公益性等原则,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总论
意义: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内涵:是指宪法确认和调整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国家的环境竞争力以及人民的环境指数的一系列制度的总和
目的:其直接目的是协调人、国家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间接目的是满足人民的美好环境诉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的生态文明制度
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生态文明
综述:宪法序言写入生态文明具有深刻内涵,生态文明建设是保障国家永续发展的基本条件,“美丽”作为宪法对国家发展目标的主要描述之一,最终惠及人民
主体:国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力主体和责任主体,公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
内容:生态文明是一个涵盖多方面内容的制度体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当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
地位:2018年修改宪法,将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一起作为国家文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主要标志。国家文明体系中的生态文明,是宪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指向具有生态意义的宪法理念、制度安排与行为模式的变革
绿色发展
包括两方面含义:首先,为国家永续发展提供理念指引。其次,绿色发展既强调发展又强调生态,协调统合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将其写入宪法意味着宪法对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理念的确认并随之进行相关的制度安排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是特定的中国宪法观的有机内容,是宪法上生态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只有坚持正确的生态文明观,才能更好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发展与完善生态文明制度。而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的宪法特定内涵构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重要内容
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内涵:所谓自然资源,是指人类可以直接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天然存在的自然物,如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物资源等。所谓合理利用,是指以合适的方式是事物发挥效能
原文:《宪法》第9条“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的规定重在强调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程度应该合乎自然资源的特点和规律,既要发挥自然资源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又不过度使用。“合理的资源利用既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最终达到或趋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保护与改善
生活环境
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自然因素,如房屋周围的空气、河流、水塘、花草树木、风景名胜、城镇、乡村等
生态环境
是指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自然因素和人工因素的环境系统
两者关系
人和自然是宪法中环境的两大组成部分,生活环境主要强调人的因素,生态环境主要强调自然的因素。维持人的尊严是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自然环境是维持人的尊严生活的物质条件
原文
《宪法》第9条和第26条中的“保护”强调了环境保护的第一层次目标,即维持较适宜的环境。《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意在强调在维持现有环境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强调了环境保护的第二层次目标,即追求更良好的环境,为此,2018年修改宪法时明确了国务院“领导和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的职权
生态文明建设中公民的应然行为模式
主要指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表面上看,这是对公民违法行为的禁止因为环境属于国家和公共利益,公民当然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但事实上公民树立正确的环境观念规范自己的环境行为,最终的受益者是公民自身
生态文明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生态教育
内涵
1️⃣充分认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是自然、环境、生态的一部分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应该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2️⃣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国特有的地形地貌为中华文明的延续发展提供了足够的土地与环境资源。要想保证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必须建设生态文明
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
4️⃣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美好生活是当下对人权追求与保障最全面、最典型的概括。时至今日,环境无疑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必备条件之一
5️⃣现代化包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6️⃣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保障全球生态安全:不论是基于环境问题的国际性,还是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担当我国均应积极有效参与全球环境治理
生态治理
所谓生态治理,是以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公民环境权益的保障为综合目标,由国家主导,公民积极参与,包括从理论、规范到实践的各项生态文明制度的总和。目前重点应该放在推进绿色发展以及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
生态监管
内涵:生态监管是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实施及改革的重要环节,其核心是增强生态监管机构的权限,并有效落实环境责任
主要内容
1️⃣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强化环保职权
2️⃣改革生态环境监督体制,包括机构与权限的改革
3️⃣严格环境责任
生态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国家承担主要责任,也需要公民的有序有效参与,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均强调,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当然,公民以及相关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参与内容、参与方式与参与程度等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主要内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以此为前提和基础,宪法对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主要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和生态文明制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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