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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宪法》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与发展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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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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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与发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一节 宪法指导思想

宪法指导思想概述

定义:是指体现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及其价值观,指导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的思想原则和理论体系。它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最高意志、根本利益和核心价值观,是宪法的核心和灵魂。宪法指导思想贯穿于宪法文本和宪法实施始终是宪法的理论基础是宪法实施和宪法解释的基本依据

1️⃣宪法指导思想与宪法基本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宪法指导思想指导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3️⃣由于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和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宪法对其指导思想的规定也各不相同。

4️⃣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重视宪法指导思想问题一般在宪法文本中直接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我国宪法关于指导思想的具体表述

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指导思想的重要作用

1️⃣宪法指导思想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宪法指导思想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3️⃣宪法指导思想是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的根本依据。

第二节 宪法基本原则

宪法基本原则概述

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定义:是指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用的基本立场和准则。

宪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在宪法制定和修改中,宪法基本原则具有衔接宪法指导思想和宪法规范、构建宪法规则体系的作用

2️⃣在宪法实施中,宪法基本原则是遵守宪法和适用宪法的重要依据

3️⃣宪法基本原则在维护宪法稳定与社会发展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4️⃣宪法基本原则在宪法解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由我国的国体决定的

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崇高目标和国家根本任务决定的

人民主权

1️⃣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社会主义法治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一项基本方略,是我国宪法制度体系的重要原则。

2️⃣我国宪法与社会主义法治共为一体,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休戚与共

尊重和保障人权

1️⃣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权力监督与制约

1️⃣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是为确保人民的权力属于人民、避免权力滥用而设计各种制度和方法以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范围及其行使方式的原则

2️⃣根据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

②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

③国家机关之间的制约和角度

民主集中制

1️⃣在国家机构和人民的关系上,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在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国家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其他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构的这种合理分工合作既可以避免确立过分集中,又可以使国家的各项工作协调顺畅地进行

3️⃣在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原则

4️⃣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高度重视运用民主机制。国家权利机关制定法律和作出决策,都经过广泛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中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背景:17世纪和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先后在欧洲各国取得胜利后,取得了政权的资产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权,协调资产阶级内部不同集团的关系,制定了宪法

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要求建立自由的市场竞争,商品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平等自由观念也因此成为普遍的价值追求。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必然反映在资产阶级的法律制度当中,资产阶级要求用根本法组织政府并规范公权力,防止封建专制制度的复辟并为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提供保障。这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经济条件

政治条件: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立是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在与封建势力斗争的过程中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巩固革命的胜利成果,防止封建势力复辟,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以平等自由为基础,以代议制、选举制、政党制等为主要内容的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思想条件:以“天赋人权”“人民主权”“三权鼎立”和“法治”等为主要内容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深入人心,是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提出了一系列民主、自由的主张,论证了以民主代替专制、以民权代替君权、以人权代替神权、以自由代替奴役、以平等代替特权的合理性,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思想理论指导。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它们又成为资产阶级制定、实施宪法和治理国家的重要思想理论基础

法律条件:法律制度本身的发展、法律形式的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部门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是资本主义宪法得以产生的法律条件。法律部门的分化容易导致各部门法之间的冲突,需要有更高层次的根本法加以统摄,使之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这种法律表现形式的变化也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客观现实条件

2️⃣英、美、法等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英国🇬🇧宪法:英国是近代宪法的发源地。英国最早产生议会政治,建立了资本主义代议制度。英国最早的宪法性文件是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英国资产阶级直到1688年才取得了比较稳固的统治地位,之后陆续颁布了《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等法律性文件,形成了英国的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也具有妥协性特征。英国宪法是通过逐步限制王权的途径来形成和发展的,这一过程体现了英国从一个封建君主专制的国家过度到资产阶级民主国家的连续性和继承性。①内容上,英国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体制,把国王纳入必须收到法律约束的范围,但同时又保留了以国王为代表的封建贵族的部分特权。②在形式上,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没有统一的宪法典而由各个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以及形成的宪法判例、宪法惯例构成。

美国🇺🇸宪法: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以1776年的《独立宣言》为先导,以1777年的《邦联条例》为基础而制定。①在内容上,确立了以联邦主义和“三权鼎立”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②制定之初存在较大缺陷主要是没有规定公民基本权利。③1791年通过了10条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修正案,统称《权利法案》。迄今为止,美国先后通过了27条宪法修正案

法国🇫🇷宪法:1789年,法国爆发资产阶级大革命,革命过程中成立的制宪会议通过了法国历史上著名的《人权宣言》。《人权宣言》较全面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纲领、经济纲领和法治原则,是法国建立资产阶级国家法律制度的纲领性文件。1791年法国制定了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这部宪法采取了与美国宪法相同的宪法典形式,内容上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宣告废除封建等级特权和贵族爵位、称号,赋予公民自由权利。法国现行宪法是1958年《第五共和国宪法》

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

①日本🇯🇵历史上共有两部宪法:一是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它确立了天皇专权的君主立宪政体。它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宪法上的条件,但又混合了军国主义的元素。二是1946年的《日本国宪法》,它确立了以天皇为国家象征的议会内阁制君主立宪政体,并在第9条中确立了和平主义原则

德国🇩🇪:著名的1919年《德意志国宪法》(即《魏玛宪法》)确立了联邦主义原则和二元议会制的共和政体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强调公民的“社会基本权利”和“经济自由”,对私有制进行限制。1949年5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简称《德国基本法》)获得通过。

3️⃣资本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

①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原则。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

②确立资本主义根本政治原则,为了保证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资本主义宪法以资产阶级政权内部的分权制衡、“三权鼎立”为根本政治原则。“三权鼎立”是西方独特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在长期政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权力运作方式

③确立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资产阶级推翻封建统治掌握政权之后,以宪法的形式赋予人民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权利,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这是资本主义相对封建制度的一大进步,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但在现实生活中,人民并没有享受到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在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选举仍然是“富人的游戏”“金钱的选举”,宪法赋予人民的平等权利在实际操作中被消减了

4️⃣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趋势

①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

②增加国际协作方面的内容

③形式上重视人权保障

资本主义宪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有着特定的历史和时代背景。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资本主义宪法只不过是资产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反映了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服务与以私有制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他的发展仍然以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为根本目的

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产生: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人类历史上崭新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1918年7月10日全苏维埃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即1918年《苏俄宪法》)

地位:1918年《苏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在人类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它第一次在宪法文本中规定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宣布国家政权属于劳动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与贫农的专政,对苏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革命和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1918年《苏俄宪法》的颁布对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后来各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宪法提供了有益借鉴

2️⃣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

①1924年1月31日召开的全联盟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根本法)》。这部宪法反映了剥削阶级尚未完全消灭、社会主义改造正在进行时期的特点

②经历近20年的建设,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为了继续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苏联制定了1936年宪法。它标志着社会主义宪法已经巩固并发展到了较为成熟的阶段

③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欧洲、亚洲以及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在取得本国人民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④目前,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高举社会主义旗帜,将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与具体国情相结合,发展和完善各项宪法制度,不断赋予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实践以新的内涵

3️⃣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特征

①社会主义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性质。社会主义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阶级本质,确立了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确认工人阶级和广发劳动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国家政权,保卫人民民主,镇压一切敌人的破坏活动,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顺利进行。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

②社会主义宪法确立并维护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宪法普遍将公有制作为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加以明确,并规定国家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以公有制为主体,既为国家主导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利用的经济资源,也为广大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奠定了物质基础

③与资本主义宪法不同,社会主义宪法直接确认了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无产阶级政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

④社会主义宪法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国家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表机关,人民通过这个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社会主义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由人民通过选举组成代表机关,进而产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形成国家机构体系。这种政权组织形式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把民主的普遍性与科学性有机统一起来,遵循多数决定的原则,同时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高效运转,集中力量办大事

⑤社会主义宪法保证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宪法不仅保障个人权利,而且保障集体权利;不仅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而且注重保障人民的经历、社会和文化等方面权利的实现,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物和社会事务,管理经历和文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领域保障民主权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并按照民主的原则建立起各种平等的社会政治关系,不受财产、民族、种族、性别、年龄等差异的限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宪法还规定了人民通过行使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来保障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

清末预备立宪

背景:清朝末年,各种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延续两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已面临崩溃。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的入侵瓦解了中国原有的自给自足经济,客观上刺激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资产阶级逐渐成长为中国历史舞台上一股重要政治力量。1895年,维新变法,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在中国的传播。

过程:1906年9月,清政府宣布所谓“预备仿行立宪”,并于1908年8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制定了一个实行君主立宪的方案。1911年11月,清政府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简称《十九信条》)。1912年2月12日,清帝宣布退位,清王朝覆灭,《十九信条》随之被废弃

内容:《钦定宪法大纲》分为“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认封建专制的国家制度。《十九信条》在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的权力,但它和《钦定宪法大纲》一样,实质都是为了维护清政府的反动统治

意义:在一定意义上有历史进步性。但是由于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清政府的统治,所以注定是失败的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背景: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

过程:在辛亥革命期间,袁世凯利用出人清廷内阁总理大臣之机掌握了清政府的军政大权。他一方面逼迫清帝退位,另一方面又与帝国主义列强勾结,不断向革命党反扑,企图篡夺革命果实。立宪派和旧军阀官僚也伺机向革命当人施加压力,要求向袁世凯妥协,以求实现“南北议和”。在各方压力之下,孙中山被迫退位,袁世凯当选临时大总统。交权之际,为了捍卫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维护资产阶级共和政体,并借以制约袁世凯的政治野心,在孙中山的主持下,南京临时参议院召开制定约法的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1912年3月11日正式颁布实施

内容

1️⃣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它规定了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它还规定了“三权鼎立”的政权组织形式,即“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2️⃣规定人民享有较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它规定人民享有人身、住宅、财产及营业权,有言论、著作、游行、集会、结社、通信、信仰、居住迁徙等自由。它还规定只有“认为增进公益、维持治安或非常紧急必要时”,才能依法对人民权利和自由加以限制。

意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宪法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它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确立了主权在民、“三权鼎立”等资产阶级民主原则,具有反封建的重大进步作用和积极的历史意义。但是,这部约法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纲领,不可能使广大人民享有真正的民主自由权利,也不可能实现其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理想

北洋军阀和民国政府的宪法

背景: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统治但仍以失败告终。袁世凯窃取革命成果后,中国进入了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北洋军阀的倒行逆施激起了人民的强烈反对,“护发运动”“护国运动”和“五四运动”等一系列革命运动逐步削弱了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而1926年开始的北伐战争则使北洋军阀彻底瓦解。1928年12月29日奉系军阀首领张学良在东北通电易帜,宣布接受国民党政府的领导,国民党政府实现了全国统一

北洋军阀时期的宪法

1️⃣《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10月31日,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匆忙“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天坛的祈年殿,故名“天坛宪草”。并没有采纳袁世凯提出的总统制建议而坚持责任内阁制规定国会对总统的牵制权。

2️⃣《中华民国约法》:1914年,袁世凯指亲信组了一个“约法会议”,炮制出《中华民国约法》,史称“袁记约法”,共10章68条。实际上都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确认了封建军阀专制,为袁世凯复辟帝制铺平了道路

3️⃣《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10月10日。《中华民国宪法》颁布,史称“贿选宪法”。随着曹锟的下台,这部宪法很快就被抛弃

4️⃣《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25年8月3日,“国宪起草委员会”成立。经过4个月的起草活动,该委员会起草了一部《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宪法

1️⃣《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根据“以党治国”的方针,制定《训政纲领》,宣布在国民党的领导下实行“训政”。1931年5月,国民会议根据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以《训政纲领》为基础制定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其虽然采用了某些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形式,但在具体内容上确认了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个人独裁的专制统治

2️⃣“五五宪草”:1936年5月5日,南京国民政府宪法起草委员会又公布了一个宪法草案,史称“五五宪草”。还草案虽然标榜实施宪法,但承袭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精神,主旨是设立一个大权独揽的总统,把国民党专政和个人独裁合法化

3️⃣《中华民国宪法》:1946年11月15日,由国民党包办的“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会议与12月25日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并于1947年1月1日正式公布,共14章175条,这部宪法虽然形式上承袭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关于国会制、责任内阁制和保障人民自由、平等权利的一些条款,但实际上确立的是专制政治体制。

总结:从清末立宪运动开始,除孙中山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外,清政府、北洋军阀及蒋介石国民党政府颁布的的一系列宪法虽在形式上或多或少地带有资产阶级宪法的特点,但实质上或是徒有虚名的语义宪法,或是假宪法之名行专制之实,有根本未发生实际的法律效力

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背景: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领导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实践中,曾经制定过一些宪法性文件

内容

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简称《宪法大纲》),经1934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修改正式公布实行。《宪法大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献,也是中国历史上由人民政权制定并公布实行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尽管在内容上不够完备,但《宪法大纲》肯定了中国人民通过武装斗争取得的民主成果,体现了反帝反封建、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指导思想。

2️⃣《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正式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简称《施政纲领》),它是陕甘宁边区的宪法性文件。对于实现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民主政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抗击日本侵略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简称《宪法原则》),明确规定陕甘宁边区的三级政权实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宪法原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争取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起到了积极作用

意义: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是人民民主主义性质的法律文件,是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政权建设经验的总结,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代表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而斗争的先进方向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制定背景: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为新中国的立宪工作扫清了障碍。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国外华侨等各方面代表组成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宪法性文件以规范和统一全国人民的行动,指导当时各项重大任务的完成。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

主要内容

1️⃣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2️⃣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宣布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进行土地改革

4️⃣规定军事制度以及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的总原则,实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文化教育政策,实行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外交上坚持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完整,反对侵略等

5️⃣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居住和迁徙自由等

地位和意义

地位:《共同纲领》是一部立足中国实际、切合人民需要的行动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它为1954年宪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在新中国制宪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意义:《共同纲领》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总结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特别是近二十多年来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经验,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一部新中国纲领。它包含了中国共产党的全部最低纲领即在当前阶段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任务。同时,又在基本大政方针上同党将来制定社会主义的纲领相衔接。它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一致通过,成为新中国的建设蓝图。

1954年宪法

制定背景

背景

1️⃣土地改革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完成,封建制度基本被消灭

2️⃣国民经济初步恢复,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实行

3️⃣抗美援朝军事行动基本结束,新生的国家政权得到巩固

4️⃣通过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运动,提高了人民的觉悟,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

前期准备

1️⃣1953年1月13日,通过《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宪法的起草工作

2️⃣1953年2月1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选举法》),为全国范围内的基层选举工作和选举产生一届全国人大提供了法律依据

3️⃣1954年6月向全国公布宪法草案初稿。经过全国人民的讨论,宪法草案最终行程,提交1954年9月15日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4️⃣1954年9月20日,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主席团公布后实施

主要内容

1️⃣把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确立为基本原则

2️⃣对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作了规定

3️⃣对国家政治制度作了更加完备的规定

4️⃣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鲜明特点

1️⃣确立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坚持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通过人民广泛参政、议政扩大了宪法的社会基础

2️⃣以《共同纲领》为基础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

3️⃣在内容上,这部宪法反映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点,除了确认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剥削制度,还规定依法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

历史地位和意义

地位:1954年宪法是在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制定和颁布的,它吸收了苏联1936年宪法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宪经验,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并加以发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意义:规定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和目标确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国体和政体,同时较为完整地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954年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1975年宪法

修改背景

背景:1954年宪法颁布实施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飞速发展,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于1956年基本完成。1957年起,政治出现动荡,“左”倾错误严重。文革时期宪法实际上成为一纸空文。

准备:1970年3月,中共中央提出召开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修改宪法的建议。1973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1975年1月17日,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75年宪法。

主要内容和历史评价

1️⃣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党的基本路线作为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

2️⃣在国家机构方面,规定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原属国家主席的职权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委员会行使;取消人民检察院,其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

3️⃣在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大幅减少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合并,并将义务置于权利之前,强调公民履行义务是首要的

4️⃣在经济制度方面,增加对个体劳动者的限制强化单一公有制.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坚持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

1978年宪法

修改背景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拨乱反正工作被提上国家的议事日程,为了纠正宪法中的极“左”错误,恢复被破坏的民主法制原则,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实施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任务,有必要对1975年宪法进行修改。1978年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面修改1975年宪法,通过了1978年宪法

主要内容和历史评价

进步性

1️⃣指明我已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时期,规定了国家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全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2️⃣删去了1975年宪法关于“全面专政”的规定,强调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保障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

3️⃣恢复检察机关的设置,健全了国家机构体系

4️⃣增加了公民的一些权利和自由,如获得组织帮助的权利等

错误性

1️⃣在序言中,继续保留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表述沿袭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肯定了“文化大革命”

2️⃣在国家机构中,仍未恢复国家主席建制,保留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的制度

3️⃣在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继续规定“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为公民的四大权利

4️⃣在经济制度方面,对个体经济给予严格的限制等

对1978年宪法的两次修改

第一次修改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

第二次修改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

1982年宪法

修改背景

背景: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党的工作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重点,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1981年6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准备:经过长时间的筹备和起草工作,在广泛证书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并公布了《宪法修改草案》。经全民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宪法修改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主要内容

1️⃣确立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国家的根本任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明确了根本任务,即“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2️⃣完善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3️⃣总结历史经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4️⃣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一国两制”提供宪法依据

5️⃣完善国家机构体系

地位和意义

1982年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经验,吸收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制定的。该宪法全面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集中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认真贯彻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和法治精神,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依法规范国家权力,充分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目标

1982年宪法的五次修改

1988年的宪法修改

时间:1988年4月12日快乐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1988年)

内容

1️⃣确认了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宪法》第11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该条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有利于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

2️⃣修改了土地政策。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规定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经济发展

1993年的宪法修改

时间: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1993年),共9条

内容

1️⃣明确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明确规定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3️⃣确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4️⃣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以适应提高企业自主权的要求;规定“家庭联产承办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

5️⃣将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

1999年的宪法修改

时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1999年),共6条

内容

1️⃣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指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确认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3️⃣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明确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将《宪法》第28条中的“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2004年的宪法修改

时间: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2004年),共14条

内容

1️⃣确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列为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

2️⃣规定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明确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在公民权利保障方面,规定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4️⃣在国家机构设置方面规定国家主席可进行国事活动;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延长为5年

5️⃣将有关戒严的规定修改为紧急状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2018年的宪法修改

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及时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党的十九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

时间: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共21条

内容

1️⃣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2️⃣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4️⃣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

5️⃣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6️⃣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7️⃣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8️⃣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9️⃣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删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11.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

总结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75年、1978年颁布的两部宪法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是不完善的宪法;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宪法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选择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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